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綠化廢棄物管理,建立完善的綠化廢棄物科學處置和循環利用體系。根據市領導關于加強我市綠化廢棄物管理的相關指示,市城管局于2021年2月著手起草工作,通過對全市及周邊城市開展深入調研,借鑒先進城市經驗做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標準,于4月形成《規定(草案)》第一稿,5月市城管局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征求相關部門、各轄市區綠化主管部門、綠化行業意見,并對意見和建議進行匯總,6月按照立法程序規定開展立法論證和合法性審查,經過反復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并經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規定(草案)》,于2022年1月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完成會簽。
《規定(草案)》共十九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闡明制定文件的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綠化廢棄物定義、主管部門及其他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等內容。
(二)明確了綠化廢棄物管理的各責任主體,在收集、運輸、處置、資源化產品應用方面應當承擔的責任和工作內容。
(三)對綠化廢棄物設施規劃布局作了規定。
(四)對綠化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的要求和條件作了規定。
(五)對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品的應用作了規定。
(六)明確了對綠化廢棄物實行信息化管理。
(七)明確了綠化廢棄物處置經費來源,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綠化廢棄物項目的建設和管理。
解讀之一:綠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是指什么
隨著城市綠化面積不斷增加,綠化廢棄物的量也越來越大,傳統綠化廢棄物處理的方法主要為焚燒或填埋,不僅造成資源浪費,還對環境產生污染,如果對其進行資源化利用,就能實現改善土壤質量和生態環境等多方面效益,促進城市綠地系統健康可持續發展。目前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品主要有覆蓋物、有機肥、土壤改良基質等,讓綠化廢棄物經過資源化處置后重新進入綠地,實現循環利用。
解讀之二:綠化廢棄物產業主要采用哪種運作模式
目前常州市的綠化廢棄物運作模式,除溧陽為政府主導,其他各區均為市場化運作。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是一項公益性強的環保產業,離不開政府扶持。政府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業化的經營公司參與綠化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將綠化廢棄物處理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運行模式。
解讀之三:本《規定》對從事綠化廢棄物處置企業有什么政策保障。
在資金方面,《規定》明確了財政資金投資建設和管養的城市綠地,城市綠化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經費應當納入政府年度綠化養護經費預算,保障綠化廢棄物運收處經費的落實;在產品推廣方面,《規定》明確了由財政資金投資建設和管養的城市綠地,應當優先使用土壤改良基質和覆蓋物等城市綠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品,保障了資源化利用產品的消納途徑。